Top

Pubu飽讀電子書

【法治時報 】第193期

出版日期:2016/12/01
出版:法治時報
語言:繁體中文(台灣)
檔案格式: PDF(適合平板)
頁數:32
ID:85350

月費吃到飽

每月91元起
立即訂閱
※站內所有提供的內容皆為電子書版本。

內容簡介

前陣子,和立法院一位民進黨的資深助理聊天,提及司法改革及司法高層人事異動議題時,他突然說道,司法院的官員在「林錦芳」和「蔡炯燉」之間,我寧可「林錦芳」,也不要「蔡炯燉」!

聽到這種說法,我有點愣了下,基於記者的本性,我當然就接著問道,這是怎麼說?
他說,林錦芳個人有她的理性溝通空間,同時,也必須體諒她,在司法院內部,她是處處受制於蘇永欽副院長,有些事不是她說了就能算數,但是,她有讓人可以接受,也就是說,她有理性溝通的一面。

相對之下,蔡炯燉副院長則是讓他很不以為然。
我聽到如此分析,當然是不會滿意的,所以,我就繼續問道,舉個例子來說?
這時,他完全不必多加思考,馬上講出感受與具體案例;而在他的言談中,是可以感受到,其隱含著某種對這個新上任司法院副院長的溝通,一副很瞧不起的樣子。

他說,法官法有關司法官評鑑(考績)的規定,將要恢復以往的甲乙丙三類,提案中,論及「法官考績甲等」的總人數,是否要與一般公家單位一樣,就是必須限制在「百分之九十」以下,不能每個都是甲等。
結果,蔡炯燉副院長一出口,就是立場堅定的「宣示」,法官不能比照一般公家單位,法官比較優秀,法官必須是「百分之九十五」以上的甲等考績!

立法院的人一聽,當然就會不假思索的反問道,那比較優秀的「根據」是什麼?又,為何是百分之九十五?而不是百分之百?或是,百分之九十二?還是百分之九十八等等?
討論修法,如不採用現有一般公家單位的標準,要求不一樣的「數據」,那總得有個數據「出處」才是啊!不能像是在菜市場喊價,率性亂喊。

再說,天下事,總不能老是停留在「官大就學問大」的習性,更何況,司法院副院長來到立法院是說明立法依據,可是要能說服立委才行,立委絕不是法院的被告,是不用看司法院的臉色的!
認識蔡炯燉的人,當然知道,蔡副院長是一定說不出其所以然,就像多年來,他的判決書一樣,他是很少能夠寫出什麼法律道理之闡述的。

而這也是自從「蔡法官」被發佈「高昇副院長」以來,司法院資深法官普遍對他「低度認同」的原因,檢視其所有過往判決,他真的沒有寫出任何令人印象深刻的法律見解。

其實,蔡炯燉副院長的「問題」,也是台灣多數司法官員的「悲哀」所在。
在長達將近四十年的軍事戒嚴與思想拑制歲月中,我們的法院判決,已經非常習慣用「威權概念」來撰寫書類,以便製造戒嚴社會的穩定秩序(就像中國現在的「維穩」),和官員財團的權貴享受之持續。

我們的法院很少學著用「理性論述」,來闡明人類社會和諧相處之邏輯,或是解決紛爭之精闢道理。
於是,天下道理全都是法官說了算,且不少法官還會很蠻橫的對受害百姓嗆聲,若有不服,可以上訴啊!
上訴制度,是用來救濟「失誤」,不是用來縱容法官的「蠻橫」,多年來,三審救濟制度卻已成了保障法官蠻橫的「使用說明書」。

司法改革,在未來的一年,一定會口號喊的滿天價響,其實,最需要被改革的,往往都是最上層的少數幾個官員。

法治時報社社長 黃越宏

留言Facebook

顯示更多